关于对标方案及对标结果处理的通知
来源: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日常办公室 日期:2020-07-03
各参与单位:
为提高专项行动的工作质量,营造一个规范有序的工作环境,近期,日常办公室落实上级主管部门提出的工作核查要求,对此前已发布的对标方案及对标结果对照编制/填报要求进行核查。具体操作如下:
1、对已发布的、采用国内企标/行标/团标/国标为依据编制的方案进行删除;依据此类方案对标的结果进行删除。
2、就同一产品采用同一标准中的同一关键指标制定的方案,以及采用同一标准中的不同关键指标制定的方案进行合并,合并后方案主编单位为第一时间提交方案单位,被合并方案的单位将不作为采编单位;依据被合并方案对标的结果进行删除。
由此给各地方工作主管部门、各参与企业带来的不便敬请理解!也希望各参与单位后续能严格执行对标方案编制要求,在方案编制过程中有任何疑问可随时咨询日常办公室工作人员,李忠伟010-57711733,赵倩010-57711732。
特此通知。
百城千业万企对标达标提升专项行动日常办公室
2020年7月1日